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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参加藏家体验活动、观看川剧变脸表演,赠送项目不参加不退 包含:
【交通】 包含 行程内标明用车(旅游巴士) 1)交通:杭州/成都往返 8 日团体票(含机建费、燃油税,机票开出后不得更改签转,如遇航空公司航班调整、延误、或临时取消我社定位等,造成旅游行程延误或取消,我社将负责协调,但不承担经济赔偿,如客人退团,机票损失按照各家航空公司公布的客规执行(特殊注明的包机、切位机票除外); 2)全程空调旅游巴士,保证一人一座,不提供座次要求 二、【住宿】全程酒店双标间 ★A 成都舒适型/携程 3 钻 +九寨舒适型/携程 3 钻+峨眉半山当地准四 成都:凯宾精品/艺家风格/维也纳/铂曼/丽呈瑞轩/百辰或同级 九寨沟:珠康/九波尔/云天海/藏域圣泉/金龙山庄/瑞达或同级 峨眉半山:凯优威尔晚香楼/仙踪林/迎客轩酒店/嘉友酒店/圣象大酒店/万年宾馆或同级 ★B 成都携程 4 钻+九寨高品 4 钻/高档型+峨眉半山当地准四 成都:瑞喜/尚里阳光/锦客/明宇丽呈/熊猫假日/五昊洋或同级 九寨沟:千墨/九安/九源/友约/景悦/星豪或同级 峨眉半山:凯优威尔晚香楼/仙踪林/迎客轩酒店/嘉友酒店/圣象大酒店/万年宾馆或同级 ★C 成都 5 钻/豪华型+九寨 5 钻/豪华型+峨眉半山当地准四 成都:金府华美达/金韵/凤栖/上层名人或同级 九寨沟:九宫/星宇/新九宾/润都或同级 峨眉半山:凯优威尔晚香楼/仙踪林/迎客轩酒店/嘉友酒店/圣象大酒店/万年宾馆或同级 ▲特别备注 : ①酒店房满期间 ,调整为同级的其它酒店 ②住宿条件 :九寨段环保 ,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 ,建议客人自带洗漱用品 ,如遇满房 ,则安排其它 同级酒店 【门票】 含景区首道大门票:九寨沟、黄龙、熊猫乐园、峨眉山、乐山大佛、都江堰、青城山; 景区实名订票,请于报名时提供准确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 ▲九寨黄龙熊猫乐园优免门票退费标准: 11 月 15 日-12 月 14 日 全程优惠不退,免票共退 80 元/人 (九寨退 20/黄龙退 50/熊猫乐园 10) ;不上黄龙提前一天告知退 50 元/人,临时不去无费用可退; 12 月 15 日-3 月 31 日 全程优惠不退;免票共退 40 元/人 (九寨退 20/黄龙退 10/熊猫乐园 10) ;不上黄龙提前一天告知退 10 元 /人,临时不去无费用可退; ▲峨眉山乐山门票景区优免退费标准 1. 16- 12. 14 峨眉、乐山两地优惠证件退 40 元/人 ,免票退 80 元/人 ; 12.15-次年 1.15 峨眉、乐山两地优惠证件退 30 元/人 ,免票退 60 元/人 ; ▲都江堰青城山门票优免退费标准: 全程优惠政策共退 20 元/人,免票共退 40 元/人。 四:用餐:含 7 早 8 正,行程中所列早晚餐均为酒店提供增值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 午餐、特色餐团队餐为我社安排用餐,不含酒水。 行程中所列早餐均为酒店提供增值赠送用餐,以酒店提供为准。九寨段晚餐为酒店赠送晚餐,较为简单, 如介意者可行付费用餐;团队用餐按桌核算,不用餐无费可退 五:景区内是自由游览,导游一般不跟随进入景区。导游在车上进行讲解服务, 不包含景区 内/博物馆内专业讲解服务。如需导游带队统一游览,为避免噪音污染,需租用无线耳麦,费用自理。 六、【赠送项目】藏家体验活动、川剧变脸表演(因任何原因不参加,不退费,不等价交换) 不含:
1)自然单房差或加床精品型; 2)个人消费内容; 3)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飞机机器故障、航班取消或更改时间等不可抗力原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4)酒店内洗衣、理发、电话、传真、收费电视、饮品、烟酒等个人消费; 5)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强烈建议游客自行购买); 6)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 7)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8)“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9)景区内小交通(九寨沟观光车90元/人、保险10 元/人、沟内自助餐60元/人起、熊猫乐园电瓶车讲解耳机30元/人、黄龙保险10元/人、索道上行80元/下行40元、观光车20元、讲解耳机30元、峨眉山峨眉山观光车90元,金顶索道上行65元,下行55元,万年寺索道上行65元、万年寺10元/人,猴子保险5元/人,索道保险5元/段/人*3;峨眉山耳麦20元、乐山大佛电瓶车35元/人 、乐山耳麦15元/人、都江堰观光车25元、讲解耳机10元、扶梯40元;皮影戏 50 元、青城山电瓶车35元,索道往返60元,船票10元,耳机10元) 儿童:
仅含往返机票、车位、导服、半餐(不含:床位、早餐、景点门票及景交等,如产生其他费用,请在当地直接支付) 购物:
全程纯玩无购物,行程中途经(如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等地的商店)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 自费:
九寨千古情晚会280元/人 其它:
温馨提示: 1.建议穿着:冬装,请携带厚外套;鞋子以舒适防滑为主!九寨沟黄龙风景区等地天气变化频繁;请备好保暖衣物、雨伞、防晒霜,太阳镜等物品;可自备感冒药、治腹泻和创口贴等药品。注意补充热量可以随时携带巧克力等方便食物,随时补充热量和体能。 2.饮食:饮食上不要吃过于辛辣的食物、多食蔬菜水果、不要饮酒,另外不要快速奔跑,以免引发高原反应。九寨沟有四川风味美食、火锅、小吃、藏餐、当地特色美食等,对于饮食来说不用太担心。 3.景区注意事项 1)九寨沟口海拔约 1900 米,沟内海拔最高点长海 3100 米,大多数游客没有高原反应,请放心游玩。 2)黄龙景区海拔 4070-2800 米,部分游客可能有轻微高原反应,请自备抗高原反应的药物或氧气。 3)景区禁止吸烟,有吸烟习惯的客人请忍耐忍耐,否则会受到高额罚款。 4)请您不要投食喂鱼,以免破坏当地和谐生态。 5)拍照的时候,请与水保持一定距离,不要离水太近,防止滑入水中,因为九寨沟水的温度很低,滑下去以后有可能会因为低温很快失去意识,由于折射看似很浅的水有可能深不着底,擅自下水非常危险。 4、安全说明 1)景区所在地区为藏羌等少数民族聚居区,在旅游中请尊重当地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民俗风情;为了您的安全,请入夜后避免单独出行,个别思想开放者请不要在景区有所作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重大损失!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保护自身人生安全及财物安全,过马路请小心; 2)沿途停车加水或上厕所等任何一个停留地点,请你上下车注意脚下、头顶及周边安全,不要在汽车道公路边崖边活动停留,沿途上厕所大部份都有当地人收费,请主动付费,不要与当地人发生无谓的争吵。 3)四川的大部份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沿途景区景点、法物流通处、餐厅、厕所、加水点、酒店、藏家、高原缓冲服务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预防/缓解高反用品等贩卖摊点,高原补给服务站有工作人员普及高原反应防范知识、红景天及御寒衣服售卖租赁等等,当地藏民向游客兜售商品等等,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范围,非旅行社控制,请不要误解。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特别提醒: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旅行社控制范围,不买请勿还价。 4)关于宗教:阿坝州地区为藏传佛教圣地,景区景点以及寺庙内均有法物流通处,请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根据自身信仰自愿消费。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国内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1、出发 1.1出游前请详细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衣物洗漱等行李物品和必备药品。并确认自身身体状况(如孕期否等)适宜旅游。 1.2关于证件。成人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未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持护照订购车船机票的须携带护照原件,以及享受政府优待政策的证件等。 1.3切勿出现误机/船/车等情况。无论您所处何处,请提前选定合适交通方案留足充裕时间,以防止天气、路堵等不确定因素导致无法及时到达集合地点而耽误行程。 1.4出发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2、交通 2.1凡“包销位”的机车船票,或有特别说明的机车船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2公共交通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改票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2.3由于公共交通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3、住房 3.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3.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4、游览 4.1在旅途中请您听从导游的安排,遵守当地法律,尊重当地习俗。严禁携带牟利私货和违例物品。 4.2导游可能会根据行程状况调整行程先后顺序,但是游览景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4.3行程中赠送项目若因交通延误或天气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不作退费。 4.4自费项目请游客根据身体条件自愿选择参加,导游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安排。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4.5潜水、骑马、登山等存在危险的项目,请在专业指导下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参加,切勿超安全警戒范围。 4.6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自由活动期间的安全不在旅行社责任范围内。 5、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5.1旅游者76周岁以上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5.2旅游者16周岁至18周岁的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5.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6、购物 6.1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保留有效购物凭证。 6.2购买大件或易碎物品时应考虑携带是否方便或符合托运要求。 7、保险 7.1建议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若在旅途中发现意外请您当地就医,并保留当地医院提供的各类诊断证明、发票和病例的原件;意外发生时请尽快与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通知我方并将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索赔。 7.2如您的保险有航班延误险,遇延误请您在机场该航空柜台开具航班延误证明,出游归来后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8、其他提示 8.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8.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8.3因不可抗力(如:暴风雪,台风,地震等)及非我公司原因(如:战争、罢工、道路及景点整修等)或航班延误、取消等特殊原因必须要调整行程的情况发生,我司将与您商讨调整旅游计划,由此而导致额外费用产生的(如:食宿、交通、签证等)按照旅游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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