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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
韩国团队旅游签证 首尔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机 韩国免税店金卡等级折扣(如需请向导游索取) 包含:
1.大交通:往返经济舱机票含税 2.交通:首尔机场至酒店往返接送机(此为赠送项目,如不搭乘费用不减) 3.签证:韩国团队旅游签证(此为赠送项目,签证自理则费用不减) 4.住宿:行程中所列标准酒店4晚住宿(原则2人一室)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不含:
1.个人证照费用、个人旅游签证费用、个人旅游意外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2.餐费 3.个人单房差 4.行程中及上诉“费用包含”项目中未提及的其他一切费用 儿童:
12周岁以下儿童报名占床需加300元/人,不占床可减,详细可减费用根据不同班期请详询。 购物:
无 自费:
无 其它:
【特别说明】 1.根据韩国关税法令及第三者信息使用同意条约,参团者需同意本次团队韩国地接社将参团者本人的护照信息登记于韩国免税店,履行购买者确认的制定义务,同时为游客在韩国内使用免税店购买商品提供方便的购物环境。 2.本旅游产品起价适用于中国有效身份证件的客人(不含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 3.经旅游者要求本合同约定的行程旅行社不指派领队陪同,旅游者支付的包价旅游费用不包括领队服务费。旅游者已充分了解无领队陪同出境旅游可能面临的风险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并承诺不就此事向消费者协会、旅游监管部门投诉。 【备注】 1.签证:我社根据旅游者的情况可能会收取(3-10万元/人)不等的保证金,待旅游者按时随团回国后,如数归还客人。签证材料最晚至出发前5个工作日交至我社,团队签证统一送签,是否出签由韩国法务部于出发前1-2个工作日告知,因旅游者拒签导致无法出行,一切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承担全部损失。 2.酒店:韩国双人间房型多为大小床以满足家庭入住需要,旺季可能会用到韩式房。韩国酒店面积较小,设备稍微简陋,且境外酒店较注重环保,一般不提供拖鞋,牙具等一次性消耗品,请游客自备。 3.饮食:韩国饮食口味偏辣,多烧烤,少油水;韩国习惯饮冰水,部分餐厅不提供热水。 4.行程中的赠送项目,如因交通、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或因您个人原因不能参观的,费用不退,敬请谅解。 5.团队机票一经开出,不得更改,不得签转,不得退票;另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6.旅行社将根据天气、航班、交通等原因对具体行程顺序做适当调整。 7.由于路程是相对固定的,若前一站的景点观光时间有拖延或途中遇到塞车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势必会影响到下一个景点的观光时间,可能造成下一个景点游玩时间的缩短;如遇团队人数较多,可能购物时间略有增加。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8.行程中若有安排的购物店已标注在行程中,请理性消费,保留相关购物凭证。购物店不强制购物,但请您配合随团进出。 9.行程中若有推荐的自费活动项目,均为建议性项目。客人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选择参加,如您自愿参加,需在行程中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当部分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 10.团队行程中,非自由活动期间,不允许提前离团或中途脱团,如有擅自离团,旅行社可以向相关部门汇报,当地地接社也将立即报移民局,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境外的当天行程到酒店休息为止。客人私自外出活动发生的一切意外,均与旅行社无关。 11.自由活动期间,请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若出现意外一切责任游客自负,与旅行社无关,谢谢合作。 12.凡景点内购物场所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系,请谨慎购买。 13.非我公司原因:人力不可抗因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或拒签使得实际出团人数不足10人;我公司将酌情调整出团计划。 14.此团队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另行询价。 15.如持有中国大陆地区之外的护照(含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参团出国、出境旅游的,其签证、签注自理。持香港地区或台湾地区护照的游客出国、出境时,离境时必须随身携带回乡证(回港证)或台胞证。游客自行办理签证、签注的,在出入境时因证件问题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
为保障您的旅行安全、顺利和愉快,请您在出游前和旅途中认真阅读我社提供的《出境旅游安全须知》和以下《出游注意事项》: 一、交通 1、出游前请了解出发地及旅游目的地天气预报,携带好行李衣物和必备药品,注意保暖。 2、出团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护照原件或港澳旅行证件,16岁以下未成年人还必须携带户口本原件或身份证原件(护照等在我社证照部门办理签证的,由我社出境领队统一携带至出发地点)。 3、游客在自行前往机场和返家途中请注意交通安全,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注意旅游活动期间和自行活动期间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4、凡特价机票、包机票,一经开出,不得签转、更改、退票。非特价机票退票按航空公司的规定办理。火车票一经开出,因个人原因退票更改的,退票费等损失费用由游客个人承担。 5、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如天气、战争、罢工、航班延误、取消或滞留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 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 ⑵.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 ⑶.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⑷.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6、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者索赔。 二、住房 1、团队住宿按床位分房,故有可能出现拼房现象,如拼房不成功,须按照约定的标准加收房差,三人同行自愿加床且酒店允许的,可以按照原订标准收费,另有约定的除外。儿童不占床的需补收早餐费用。 2、酒店房内备有迷你吧的消费需自理,请入住时核对所含商品,如有短缺及时通知酒店服务员。 三、门票 1、赠送项目因自愿放弃或时间不够不能成行的不退费用。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景点减少的,我社退还未发生的收费景点的门票费用,非收费景点不退费。 3、游客在未同旅行社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离团,将视为游客自行终止履行本旅游合同,游客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 4、景点顺序有可能互换,但不会减少景点及游览时间。 5、自费项目遵循游客自愿参加,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如不参加,可以自行在景区外游览或耐心等待。 四、老年、未成年特别注意事项 1、76周岁以上旅游者没有家属陪同的,除需要填写《安全保障卡》,告知我社您的身体状况外,还需要您的家属在《老年旅游者补充协议》上签字并提供家属的联系电话,以证明家属知晓您的出游计划。 2、16周岁至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监护人陪同游览,如无监护人陪同,请签订《未成年人补充协议》;我社不接受16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 3、游客参加旅游活动时应选择自身身体状况允许并且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旅游项目。 五、购物 1、在个体摊贩上购买商品要注意慎重把握商品质量和数量,不打算购买物品不要讨价还价。 2、任何地方购买商品请注意索要购物小票和发票,免税商品注意保留所有相关单据。 3、购买商品时事先了解所在国及我国海关民航等方面的规定及限制。 六、其他提示 1、游客对行程、接待和服务标准有异意,请立即至电客服我社全力解决。 2、请游客如实填写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此作为重要凭证。 3、赴热带地区旅游请自带驱蚊药物,防止蚊虫叮咬,出现发烧等症状及时赴医院检查治疗,防止登革热或痢疾等疾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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